曹县城镇污水(第四污水厂)水质净化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审批
山东-菏泽-曹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4

项目名称 ******水厂)水质净化及**化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省**市****青 岛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1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怀义
联系人 孙富兴 联系电话 186****7595
项目投资(万元) 6817.17 环保投资(万元) 6817.1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1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尾水湿地工程:建设尾水湿地121000m2,其中潜流湿地50000m2,表流湿地71000m2,为提高监管能力设置视频监控及出水水质在线设备。2、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0m3/d,设置DN400回用管网 8000m。3、生态缓冲带:在曹北河两岸设计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长度为9750m,两侧陆域缓冲带 平均宽度为3m,总面积为58500m2。项目实施后湿地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到III类水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城镇污水(第四污水 厂)尾水采取潜流湿地 表 流湿地措施后通过通过明渠将尾水三分之二 (20000m3/d)排放至曹北河,三分之一作为回用水回用至企业
承诺:**** 李怀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怀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