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香林路三段6号5幢1层6号 | 1,500,000.00元 | 营养食堂劳务服务(百分比):22% | 100.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营养食堂劳务服务 | 负责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的就餐(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医院的要求提供送餐服务 | 服务期间投标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中标后投标人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入场开始营业之日起1年或预算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 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省营养健康食堂建设验收细则(试行)》****医院营养****餐厅普通饮食、治疗饮食、肠内营养的订餐制作与配送服务(含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活动职工就餐) |
匡铃霞(采购人代表)、刘玲、冯胜梅、王华、曹开群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2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收款单位:**** (3)开户行:****银行****公司**第一支行(4)银行账号:5100 1416 1080 5091 2708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6)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 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2618[2025]00192;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3、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830-****721;
4、****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5、****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6、中标人联系人:李定莉 (173****5880)
7、因本项目为服务费占比(百分比费率)招标,故以合同金额(预算金额)作为代理费计算基数。
名称:****
地址:**省**市**龙脑大道628号
联系方式:083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0830-****0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丹、任松华
电话:08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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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