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业务办理赋强执行公证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业务办理赋强执行公证工作需要,我行拟开展信用业务赋强执行公证服务项目采购,现公开对信用业务赋强执行公证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调研,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分行信贷资产安全,我行对一定范围内的 信用业务合同进行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现需采购赋强执行公证服务。具体公证业务量根据我行实际业务办理情况确定,公证费由我行全额承担,不得转嫁给客户。
1.2 人员资质要求
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执业人员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公证法》关于担任公证员的任职条件并取得由省、自治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
1.3 服务要求
1.3.1公证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委员会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相关标准。
1.3.2已连续开展金融机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服务业务五年(含)以上。
1.3.3目前提供金融债权文书公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家数至少在5家(含)以上。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国公证法》关于公证机构的设立要求,并具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颁布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1.4.2具备提供开展公证业务的固定办公场所。
1.4.3具备至少10名(含)以上获得执业资格的公证人员。
1.4.4在其所在执业区域内拥有较好的声誉,诚实守信且无不良从业纪录。
1.4.5能够按照我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授信业务合同及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并根据申请及时出具执行证书。
1.4.6能够协助我行开展与债务人、担保人的日常沟通协调和债务催收工作。
1.4.7具备2023年至今与20****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招商、**、中信、浦发、光大、民生、**、华夏、广发、**、**、**、**、**]分行级及以上金融机构(限**区域内)**开展信用业务公证的典型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段老师,联系电话:029-****6595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分行关于信用业务办理赋强执行公证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分行关于信用业务办理赋强执行公证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1-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调研若有变更,****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5-10-14 17:29;寻源截止时间:2025-10-2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