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四点设施配备要求中的第一条“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必备车辆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①总质量16吨压缩式车1辆;

②总质量20吨重型自卸货车1辆;

③总质量18吨多功能抑尘车1辆;

④铲车1辆;

⑤电动保洁三轮车18辆;

(以上第①-③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登记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第④⑤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

▲必备车辆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①总质量16吨压缩式车1辆;

②总质量20吨重型自卸货车1辆;

③总质量18吨多功能抑尘车1辆;

④铲车1辆;

⑤电动保洁三轮车18辆;

(以上第①-③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登记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第④⑤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37号

联系方式:138****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杨**路宏杨**1#楼18层办公A室

联系方式:138****7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8****7808

****

2025年10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4
信息变更
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