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 评审结果及公示期:
****受****委托,****银行**分行社会保障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项目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内容:社保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及配套耗材
2、 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0日
3、 中标候选人信息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 中标候选人序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 单价报价 (人民币 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 单价报价 (人民币 元) |
| 社保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及配套耗材,1批 | 8,550,0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社保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含一套耗材) | 11,681.42 | 13% | 13,200.00 |
| 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配套耗材 | 442.48 | 13% | 500.00 | ||||
| ****公司 | 社保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含一套耗材) | 13,097.35 | 13% | 14,800.00 | |||
| 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配套耗材 | 292.04 | 13% | 330.00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社保卡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含一套耗材) | 12,300.00 | 13% | 13,899.00 | ||
| 便携式即时制卡设备配套耗材 | 442.48 | 13% | 500.00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三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大沙头路29号工银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0-****6666-17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张女士/陈女士
电话:020-****1688-148/114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