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基地”根据《****保障部教育部财****国资委****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转****保障部教育部财****国资委****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基地相关工作,现将招聘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见习时间 |
| 护理 | 2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专业类 |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16-24岁失业青年; 3. 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取过见习补助; | 12个月 |
| 中药房 | 3 | 中药学专业类 | |||
| 放射技师 | 2 | 医学影像技术类 | |||
| 收费员 | 1 | 财务、会计类 |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限高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
6.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二)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反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2.见习期间提供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不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
3.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管理
1.符合****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2.医院安排科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带教。
3.见习期间被其他单位招用、录用的,可提前终止见习。
五、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六、招聘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月25日12:00
微信扫码报名,报名后加入QQ群:
(二)考核
考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将在QQ群内进行通知。
考核地点:大屯院区⑤号楼三楼会议室
(三)考核当天提交所需资料
参加人员现场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需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四)考核结果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录取。考核结果公示于QQ群内。
七、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市大屯街道星河路(新院区)
网站:http://www.****.com /index.html
电话:0873-****550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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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