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
我部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了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现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名称: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 ****
三、更正内容:
1.第五条第(一)项招标文件申领时间由“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变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
2.第五条第(二)项招标文件申领地点由“线上申领”,变更为“**市**区”。
3.第五条第(四)项招标文件申领方式由: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
变更为:
“线下申领。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上述要求时间和地点持本公告第五条第(三)项要求的资料报名。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只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领取标书联系人:姜助理,联系方式199****0090。”
4.第六条第(一)项投标开始时间由“ 2025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0 分”,变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5.第六条第(二)项投标截止时间由“ 2025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变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6.第七条第(一)项开标时间由“ 2025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变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7.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10-****8442
移动电话: 182****1682、153****1129
传 真: /
地 址: **市**区
采购机构: 某部
2025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