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货物采购项目(三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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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货物采购项目(三标段),共涉及4个乡镇17个行政村土壤改良绿肥措施实施面积为15270.5亩。

二、相关标准:

1、肥用油菜: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肥用油菜必须符合《经济作物种子第 2 部分:油料类》(GB 4407.2-2008),须重点满足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含量等核心要求(具体指标可参照标准中油菜常规种对应等级规定执行)。

2、商品有机肥: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技术指标需达到标准规定。

3、紫云英种子: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绿肥紫云英种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绿肥种子》(GB 8080-2010)中三级良种要求,具体指标为:净度≥97%、发芽率≥80%、水分含量≤10%。

4、复**: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所提供的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复**料》(GB/T 15063-2020)要求,其中核心指标需满足标准规定:氮(N)22%、有效磷(以 PO计)8%、氯化钾(以 KO 计)10%。

三、技术规格:

(1)主要产品为:肥用油菜、商品有机肥、紫云英种子、复**。

(2)采购内容、数量及实施地点(详见附表):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货物采购项目(三标段)采购清单

镇名

行政村名

商品有机肥

复**

紫云英种植

肥用油菜

面积(亩)

数量(KG)

控制价单价
(元/吨)

面积(亩)

数量(kg/亩)

控制价单价
(元/吨)

面积(亩)

数量(kg)

控制价单价
(元/kg)

面积(亩)

数量(kg)

控制价单价
(元/kg)

春华镇

春华山村

397.90

99475

900

397.90

29842.50

2200

722

1805.00

30

722

361.00

23

花园新村

284.60

71150

900

284.60

21345.00

2200

837

2092.50

30

837

418.50

23

****社区

0

900

0.00

2200

253

632.50

30

253

126.50

23

石塘铺村

657.50

164375

900

657.50

49312.50

2200

43

107.50

30

43

21.50

23

武塘村

416.10

104025

900

416.10

31207.50

2200

644

1610.00

30

644

322.00

23

果园镇

田汉社区

0

900

0.00

2200

1400

3500.00

30

1400

700.00

23

新明村

271.70

67925

900

271.70

20377.50

2200

323

807.50

30

323

161.50

23

****社区

537.80

134450

900

537.80

40335.00

2200

1143

2857.50

30

1143

571.50

23

江背镇

**村

0

900

0.00

2200

450

1125.00

30

450

225.00

23

江背社区

0

900

0.00

2200

620

1550.00

30

620

310.00

23

特立村

0

900

0.00

2200

271

677.50

30

271

135.50

23

五福村

0

900

0.00

2200

732

1830.00

30

732

366.00

23

印山村

306.80

76700

900

306.80

23010.00

2200

350

875.00

30

350

175.00

23

路口镇

花桥湾村

0

900

0.00

2200

335

837.50

30

335

167.50

23

**社区

357.10

89275

900

357.10

26782.50

2200

1633

4082.50

30

1633

816.50

23

路口社区

0

900

0.00

2200

900

2250.00

30

900

450.00

23

麻林村

0

900

0.00

2200

485

1212.50

30

485

242.50

23

明月村

0

900

0.00

2200

900

2250.00

30

900

450.00

23

合计

3229.50

807375

/

3229.50

242212.50

/

12041

30102.50

/

12041

6020.50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供货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包装和运输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村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过磅单,并由采购人、监理及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办、村(社区)等签名盖章签收(仅指数量,不代表认可质量)。

(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转运、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送货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

2.保险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资料。

(2)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与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资料。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4.售后服务标准要求: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为半年,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种子质量问题状况的,均需无条件免费上门进行服务。

(3)对所投产品使用人员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主要包括产品贮存与使用方法等方面培训。

(4)项目实施期间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重要农业生产时期、节假日须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六、验收标准:

1、履约验收方式及标准:本项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程序:

(1)中标供应商货物送达后,由采购人、监理、及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办、村(社区)等指定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发货验收凭证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作为进行结算依据之一。

(2)产品抽样送检,送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农业农村局、监理、镇、村(社区)对中标供应商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中标产品有关指标和合同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并送到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样品质量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检验报告结果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若检验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1.2在无任何经济、民事等纠纷的情况下:肥用油菜、商品有机肥、紫云英、复**产品等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结算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限不计息。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到户花名册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结算方式: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结算价=(1-中标优惠率)*产品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保险要求

2.1项目实施时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含机播工具)等应配备齐全。

2.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负责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设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施、人员(含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设备、工具(含机播工具)】必须购买意外保险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请各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完全遵守合同条款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指令的全部产品的供货义务,未达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本项目所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抽样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该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潜在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其所投标段均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6、(★)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业绩加分项、人员证书、企业证书、承诺函等等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合同、提供无效证书、虚假承诺等),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重新采购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同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由上级主管财政部门进行处罚、惩戒,****政府采购项目。(此项须提供承诺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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