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心报送的沙井水质净化厂工程(管网部分)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
二、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沙井水质净化厂工程(管网部分)技术指标如下:
1.在沙井大道(下津路—沙井水质净化厂)西侧**d1350污水管长度约2273m。
2.在沙井大道(石牌路—华南大道)东侧**d1350污水管长度约837m。
3.在****岸**d800截污管约202m。
4.在同乐大道和清和路交汇路口**DN400污水管约60m。
5.在定秋路(同乐大道—定强路)南侧**DN400污水管约274m。
6.在沙滨**侧**DN600污水管约83m。
7.在同乐大道(智和路—下津路)西侧**DN400-DN600污水管约627m。
8.在贤明路(三津大道—贵义路)北侧**DN200-DN400污水管约465m , 配套新****泵站一座,设计规模5000m3/d。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该工程项目主要依据《****中心城沙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心****片区FN-02(五一西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方案》《**市城市排水(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等最新成果,方案设计内容齐全,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达到方案设计深度。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
四、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设在**市锦春路3号—1号)。
(二)沙井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331,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号—1号****办公楼七楼703-2室,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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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