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景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春景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改革局 以 永发改项目备【2025】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650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3248.79 万元,建设规模:含4.5Km双色沥青路面及2.8Km沥青路面建设;道路两侧及苑家务桥周边绿化工程75000㎡;其他附属工程含有汀步石、**石、阻车桩、石柱、围栏等 ,建设地点:**市**县S273/苑家务桥(路口)。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324.0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③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②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其他: /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业绩;□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且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满足国家、**省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11. 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标书代写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证书整改期限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间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和合同签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5至2025-10-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携带如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05 10:00 ,地点为 ****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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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提出,联系人: 杨刚 ,联系电话: 0316-****07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6-****008
电子邮箱:****@13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广场2201号 |
地址: |
**省**市**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
| 邮编: |
065600 |
邮编: |
065600 |
| 联系人: |
马鸣良 |
联系人: |
杨刚 |
| 电话: |
177****5164 |
电话: |
0316-****07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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