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坳尾村幸福路路口鱼塘交易项目
协商谈判公告
立项编号:****
****受****委托,对榄核镇坳尾村幸福路路口26亩鱼塘项目组织招租,本项目采用协商谈判方式进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坳尾村幸福路路口26亩鱼塘;
(二)资产类型:鱼塘;
(三)资产地址:坳尾村幸福路路口;
(四)交易面积:26亩;
(五)项目经营用途:水产养殖,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合同年限:19年;
(七)免租期: 无 ;
(八)交易底价:1700元/亩/年;(租金含税)
(九)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租金按第一年缴交的时间前缴交下一年的租金;
(十)递增方式:每5年递增10%;
(十一)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4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十三)交易方式:协商谈判。
(十四)竞得方式:由意向人与业主方协商谈判确定;
(十五)交易地点:****委员会;
(十六)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交付;
(十七)其他说明:
1、不准改变标的物的用途;(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除外)
2、标的物范围严禁养殖猪、牛、羊、三鸟、埃及、塘 、鲳鱼、黑鱼等对周边环境有影 响的禽畜和鱼类;
3、标的物范围内不准非法搭建;
4、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业用地必须保持原状,不能作为他用;
5、竞得人必须建设养殖水治理设施,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如因鱼塘尾水
不达标排放而受行政主管部门警告或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鱼塘从事水产养殖的须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7、本合同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该鱼塘,征用鱼塘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 款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鱼塘养殖不得使用厨废物喂养。
9、在承租期内,承租方自愿配合坳尾村关于鱼塘及周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参与 村居环境的优化提升,助力维护村庄整体形象。承租合同到期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解除,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及其他任何致使租赁合同结束的情况), 承租方必须无条件移交鱼塘及其地上一切上盖物、附着物给坳尾村集体。
10、工业园原有鱼塘塘基的雨水管道漏水问题,由厂方负责费用加固处理,承租方须向 厂方无偿提供所需作业面;后续若该雨水管道再次出现漏水问题,承租方也须向厂方无偿 提供所需作业面。坳尾村委落实监督责任。
11、根据(2024)粤0115 民初765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对涉及地上建筑物部分恢复原状的诉求不予判处,针对地上加盖物,由竞得人与原承租方在交易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不作弃标处理,已缴纳交易保证金须在协商不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原额无息退还。
二、根据我镇相关专题会议《穗南榄交专题纪要〔2025〕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交易合规、推进纠纷化解,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对榄核镇坳尾村鱼乐农庄26亩鱼塘交易项目商请采取协商谈判的复函》本次项目采用协商谈判,由意向人与业主方协商谈判确定承租方。
三、协商谈判流程
(一)意向方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在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2日,9:3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意向方联系出租方进行意向报名(请提供纸质报名文件)。
(三)2025年10月23日周五10时00分,****将根据意向方,进行协商谈判。
(四)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0-****6266
地址:**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查询网址:http://www.****.com/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38****7278
地址: **市**区榄核镇幸福路4****村委会)
附件:
****交易站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