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沁水煤层气田安泽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审批
山西-晋城-沁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晋水审批决〔2025〕604号
****关于核发**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中国石****公司******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办理**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申请的函》(华北煤勘函〔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354****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水工程或设施取水许可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施工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兰河地表水和泗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由外购桶装水解决;核准施工期总取水量276.79万m3,平均取水量92.2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92.11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15万m3/a(含非饮用水0.05万m3/a,饮用水0.10万m3/a)。项目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外购商品水,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煤层气田**区块安13井区产能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施工期用水)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3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

2025年9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