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第二批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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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第二批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改项目(课题)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切实发挥实际效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第二批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项目

1.截止至2023年及以前获准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截止至2023年及以前获准立项的**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依据《**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函〔2016〕12号)规定执行。

2.**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依据《**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渝高学会发〔2024〕3号)规定执行。

3.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依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派院〔2018〕198号)执行。

(三)结题验收形式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所在单位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验收并给出验收意见,并汇总报教务处。项目所在单位成立的教改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至少3名副高以上职称成员,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负责对本单位结题项目进行材料审核与成果验收。采取灵活多样的结题验收形式,重点考察项目完成度、成果创新性及教学实践应用效果。验收结论分为同意结题与不同意结题两类,验收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2.市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所在单位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采取现场答辩或通讯形式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本次验收结题的项目(含市级与校级),须于2025年10月24日前提交调整申请单至教务处审核办理。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须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进行备案审批。

3.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

(2)《汇总表》(附件6)。

4.市级教改项目以项目所在单位汇总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二)提交材料与要求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依据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汇编纸质版的排序:1-封面;2-目录;3-结题验收表;4-立项申请书;5-立项文件;6-任务书;7-开题报告书;8-中期报告书;9-研究调整申请单(若无可不装入);10-研究报告;11-成果附件(著作、论文请用复印件);12-成果鉴定书(若无可不装订);13-封底(封面、封底一律用黄色布纹纸)。

2.此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单独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做到摸清家底。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要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二)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教改项目管理,注重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要对项目(课题)研究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及时发现、帮助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教改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保障教改任务顺利实施。主持人已离职的项目,应由团队其他成员完成结题。

(三)截至目前为止,超过研究周期但不能在本次验收结题的项目(含市级与校级),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提交调整申请单至教务处审核办理,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已经完成资金备案的教改项目(含市级与校级)的项目负责人,****学校财务制度中关于报销时间的规定,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费用报销。

(五)根据2024年第三十二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截止目前尚未结项的2020年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验收,对不能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将进行撤项处理。

(六)请各单位负责结题验收工作的一名人员加入QQ群:****483026,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姓名”。

(七)未尽事宜

本通知中未明确的相关后续工作,教务处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德铭,周菊芯,****1535,邮箱:****@qq.com。

附件:1.2023年及以前获准立项未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2.2023年及以前获准立项未结项的**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3.****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相关文件

4.**市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相关文件

5.**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相关文件

6.****学院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6.rar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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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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