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盈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揭阳-揭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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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5281MA52LKAN98沈海滨
沈海滨******县
**省**市**县产业园入园西**侧B-12-01-02地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电子配件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91-C3891-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县 ******县
经度:116.050556 纬度: 23.457222****环境局**分局
2025-07-04
揭市环(**)审〔2025〕22号****5281MA52LKAN98001W
2025-08-0810000
100****
****5281MA52LKAN98****
****5281MA52LKAN98**市弗****公司
****0111MA59CG2C402025-07-20
2025-09-092025-10-1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451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从事遥控器、主控板及连接线的加工生产主要从事遥控器、主控板及连接线的加工生产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遥控器130吨、主控板400吨、连接线450吨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项目一期年生产遥控器65吨、主控板200吨、连接线225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控板工艺:PCB板-刷锡膏-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剪脚-补焊;遥控器工艺:原料-注塑-组装-测试-维修-包装出货;接连线工艺:电子线材-裁线-脱皮-打端子-检测出货。主控板工艺:PCB板-刷锡膏-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剪脚-补焊;遥控器工艺:原料-注塑-组装-测试-维修-包装出货;接连线工艺:电子线材-裁线-脱皮-打端子-检测出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食堂油烟:经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焊锡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厂区绿化。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⑤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⑥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①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食堂油烟:经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焊锡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厂区绿化。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⑤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⑥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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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351 0 0 0 0.351 0.351
0 0.4703 0 0 0 0.47 0.47
0 0.028 0 0 0 0.028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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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二者较严值要求 三级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为7.1-7.3,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3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56.2mg/L,悬浮物45mg/L,总氮13.5mg/L,氨氮最大浓度为7.99mg/L,总磷0.48mg/L,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二者较严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厨房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有组织丙烯腈、乙苯、苯乙烯、1,3二丁烯、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相关标准;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厨房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1mg/m3,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为151(无量纲),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DN(未检出)mg/m3,乙苯最高排放浓度为DN(未检出)mg/m3,苯乙烯最高排放浓度为DN(未检出)mg/m3,丙烯腈最高排放浓度为DN(未检出)mg/m3,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2油烟最高排放浓度为0.48mg/m3,最低处理效率为80.7%,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2小型规模饮食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处理效率(60%)要求;国家暂无1,3丁二烯分析方法,因此本次验收未对1,3丁二烯进行采样分析,待国家发布相关分析方法后,需对1,3丁二烯进行采样分析,确保1,3丁二烯达标排放;厂界下风向锡及其化合物最高浓度为DN(未检出)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0无量纲(未检出),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33mg/m3,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46mg/m3,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北三侧昼间噪声在57-59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7-4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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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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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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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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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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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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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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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