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马必清管站至嘉峰联络线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马必清管站至嘉峰联络线管线工程项目 | **市- ** | **** | **科润得****公司 | 该项目拟在马必清管站预留位置**清管发球和计量装置;在通豫端氏首站预留位置**清管收球装置、过滤分离、计量及限流设施;**线路监控阀室1座;**40km长输气管线,管径DN500mm,设计压力为6.3Mpa,建成后输送能力5亿方/年。 |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管****自然保护区较近,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自然保护区附近施工场地应设挡墙或隔板,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越界施工滥采滥伐;减少高噪声设备,做好施工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管线穿越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时,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8m,不得在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堆放施工物料和表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线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工地100%湿法、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措施”;物料运输采用国六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施工作业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需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营期清管作业产生的煤层气通过通豫端氏首站火炬点火排放,事故状态下依托马必清管站现有放散管、本次**阀室的放散管和通豫端氏首站放空火炬放散。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管线工程穿越沁河,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减少对河流水体的影响。施工场地建设标准化洗车平台,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送通豫端氏首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产生的土方全部作为管沟回填土就地回填;废弃泥浆重复利用,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在泥浆池加石灰方式稳定固化,就地填埋,上面覆盖40cm的耕作土,恢复原有地貌。施工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施工场地危废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液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排入站内**的2m3排污池,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临近民居区施工,禁止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六)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