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博环项管〔2025〕21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县松旺镇吉水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及配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审批
广西-玉林-博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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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博环项管〔2025〕21号 ****关于**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及配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2025-10-15 10:02

**琦阅****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及配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位于**县松旺镇**村(东经109°44'13.364",北纬21°53'56.047")。

二、建设项目内容

**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及配套加工项目采取露天开采(机械切割),无需爆破,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矿山面积0.3346km2;配套加工项目面积4.5263km2;拟开采标高为+244.50m至+60m标高;配套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最终产品分别为饰面用花岗岩矿荒料量28万m3/a(71.96万t),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加工为石子、石粉)70.73万m3/a(合181.77万t/a),中风化花岗岩(加工为机制砂)4.99万m3/a(合12.43万t/a)。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县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大气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根据上表的监测统计结果,TSP监测浓度值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及其修改要求。

水环境:项目西面无名小溪设置的三个监测断面中,除位于**西北面的监测断面存在溶解氧及氨氮存在超标现象外,其他断面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该断面溶解氧(最大超标位数为0.22)及氨氮(最大超标位数为4.14)主要超标原因为该断面位****养殖场的附近,该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排放至无名小溪所致。

丰收水库库区内现状为当地村民的养鸭场所,其下游500m的监测断面中存在溶解氧(最大超标位数为0.52)、CODcr(最大超标位数为4.2)、BOD5(最大超标位数为4.2)及氨氮(最大超标位数为30.2)超标的现象,其他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溶解氧、CODcr、BOD5及氨氮超标的原因为库区内的养殖废水导致。

声环境: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土壤质量状况:本项目**类别属于“采矿业-其他”,加工区生产线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同时涉及生态影响与污染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中“6.2.3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影响与污染影响时,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分别判定等级。

①生态影响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中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生态影响类属于“采矿业-其他”,项目类别为Ⅲ类。土壤含盐量监测值范围为0.96~1.06g/kg,pH值范围为4.88~5.24,除T1**北面未出现盐化外,其他点位均出现轻度酸化及盐化现象。

项目属于新设矿权,在其用地范围内未曾有过工业及开发活动,根据调查了解,**范围内大多种植速丰桉,速丰桉作为人工培育的速生树种,生长周期短、生物量积累快,其快速生长需要大量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不合理施用化肥(过量的氮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铵)是导致土壤酸化及盐化的原因之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中表1生态影响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均为较敏感。

对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较敏感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②污染影响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中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污染影响类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加工区占地面积小于5hm2,属于小型;加工区周边50m范围内为林地,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对照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小型较敏感项目,污染影响类别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属于新的**开采,项目所在范围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保护区。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次评价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生态环境:项目周边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频繁,植被以人工植被及天然植被为主,整个评价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较为单一。从区域整体生态现状和生态功能来看,评价区内生态系统保持着一定的稳定性。评价区内,植被类型均为区域常见品种,无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的植物品种存在,也无古树木存在。因长期的人类活动干扰,评价区内未发现受国家和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总体而言,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材料堆场设置防雨遮雨设施,同时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开挖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②裸露的地表、边坡及时绿化、硬化或设置护坡挡土墙,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③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弃土等需规划有序堆放,全部用于**建设和露天采矿的回填,弃土要及时处置,尽量减少土地占压,减少植被损坏。

④施工用地合理规划,减少不必要的占地,防止植被破坏。

⑤施工运输车辆行驶尽量不要占压地表植被。

⑥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减少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⑦切实做好各种防尘措施,减小落在植物叶面的扬尘量,影响其光**用。

⑧施工材料堆场设置防雨遮雨设施(如覆盖密目网等),裸露的地表及时绿化或硬化,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2)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为防止材料运输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

②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以减少扬尘量和降低车辆噪声。

③运输车辆、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车辆出工地前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

④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运输,土、水泥、石灰等易散失的筑路材料禁止超载并盖苫布,并应加强汽车维护正常运行。

⑤建筑材料轻装轻卸。

⑥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用苫布盖严,不得沿路抛洒,散落在地上的沙子和水泥要经常清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⑦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及施工场地工作面,远离村庄布置在下风向或远离村庄居民点100m以外。

⑧采取适当的施工工艺减少扬尘产生。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应尽量减少散装水泥使用量;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养护,对产生燃油废气量比较大的机械设备予以淘汰。

⑩矿石外运道路在临近居民点的路段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加大洒水频次,保持施工场地地面湿润,并设置围挡,降低扬尘对居民点的影响。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使用防风网遮盖,并禁止堆放在居民点附近的上风向处。

⑾散装建材应设置简易材料棚储放。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

⑿尽可能远离村庄。施工时尽量减少占地,即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场地要尽量小,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档或部分围档,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减轻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⒀基建期临时转运场需要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废石转运应轻装轻卸。

(3)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降尘。

②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

(4)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

②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单独搭建隔音棚,不能建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③运输车辆控制车速,严禁超载。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统一回****回收站。

②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收集后与村民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

③建设期间剥离的表土、强风化层、沉淀池淤泥均由**博****公司、**市****公司外运综合利用

2.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基本保护措施

①遵循“三同时”制度,按照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期、工艺流程,坚持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尽快发挥效益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季节、施工顺序和施工安全等因素,分期实施,合理安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②分期施工是进度安排的一项重要内容,应与主体工程相一致,根据工程量的组织劳动力,使其相互协调,避免窝工浪费。

③先工程措施再植物措施,植物措施应以春、秋季为主。按“先挡后弃”的原则,安排工程措施。结合四季特点和工程建设特点及水土流失类型,在适宜的季节进行相应的植物措施布设。

④排土中转场及堆料场(荒料)、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过程必须加强场地排水设施建设,修建排水沟渠,雨水汇入排洪沟。

⑤矿山开采完毕后,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对整个采矿内采场、道路区等进行覆土绿化。

2)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生活燃料尽量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尽可能减少薪柴砍伐引起的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②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原有的生长状态。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③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3)对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范围内由于矿山的开采活动导致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较少,矿山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对其栖息地的影响,对野生动物**潜在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人为因素造成的间接影响。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治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4)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项目的建设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建设管理,把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工作面结束后,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应尽量进行植被恢复和修复工作,如坡面植树种草固土,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建设施工时还应避开雨期,减少水土流失现象。

②新开挖边坡要采取工程防护与绿化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种树植草,最大程度地减轻工程构筑物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道路、厂房等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土地的占用,控制导致土地退化的用地方式,使土地利用更趋合理。

③对矿山道路内侧边坡采取浆砌片石骨架内种杂草防护,且浆砌片石骨架要与上坡植被措施衔接完好。矿山道路外侧边坡采取草灌木植被进行防护。且在矿山道路的内侧设置排水沟(截水沟),一是拦截山坡汇集流下来的雨水,二是降低雨水对路基造成的冲刷,从而减轻水土流失。

④根据开采进度,对未开采到的矿段,先保留其上的植被,待开采到该矿段时再清理,以此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和缩短流失时间。

5)**生态恢复措施及对策

①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污染负责治理”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制定并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切实履行矿产**开发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重建等责任。

②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避免项目建设及营运造成大范围的水土流失。

③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矿山道路建设等,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

④为了避免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提出的开采方案进行矿山开采,禁止摊大饼开采,同时要求矿山分区开采时,必须严格执行“开采一片、治理一片,恢复一片”的原则,确保矿山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⑤针对项目营运对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在矿山营运期内和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经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闭矿。

6)闭矿方案

矿山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后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工作,履行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为防止排土中转场及堆料场(荒料)、工业场地、采区环境污染,应进行关闭并按照复垦方案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绿化等。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环境。

项目生态恢复工作应坚持及时、多样、因地制宜、长短期相结合以及总体和局部结合的原则,做到矿山开采与生态恢复工作同时进行。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以开采区、排土中转场及堆料场(荒料)、工业场地及**内运输道路沿线两侧等植被破坏区的绿化及水土保持为修复重点。

7)矿山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①植被的恢复采取对于刚刚复垦后得到的新土地,尽快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推荐栽种乔木、灌木复垦为林地,边坡种植野葛麻护坡。

②露天采矿场、工业场地、2#堆料场(荒料)、办公生活区复垦措施 。

③植物化学措施

Ⅰ.种植乔木、灌木,对破坏的土地复垦为林地。

Ⅱ.种植后对树苗施用复**,促进树苗生长。

Ⅲ.管护期间应详细观察病虫害,发现虫害,应及时喷施农药。

Ⅳ.撒播草籽。

(2)废气防治措施:

①表土剥离粉尘采用喷雾机对工作面进行全覆盖式喷雾降尘处理。

②切割砂岩荒料粉尘采取湿水作业,定时洒水抑尘,工作面均为湿水状态。

③液压破碎粉尘、装载粉尘采用降低落料高度,装车时洒水抑尘,采用喷雾机对工作面进行全覆盖式喷雾降尘处理。

④一级、二级破碎粉尘、筛分产生粉尘采取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⑤运输道路扬尘采取对汽车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禁止运输车辆过量装载,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密闭,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要进行冲洗。

⑤排土中转场及堆料场粉尘配置聚乙烯绿色防尘网并定时对表面进行洒水降尘,通过洒水保持堆场表面湿润。

⑥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废水防治措施:

①锯切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

②矿坑地下涌水经沉淀后用于坑区的抑尘用水,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4)噪声防治措施:

①机械设备宜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安设减振装置、消声器,周围设隔声屏障等,需定期维护机械设备。

②道路在交叉口路段设置减速带、限速牌及禁止鸣笛标志,限速15km/h以下。

③加强运输道路管理,及时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清理,对损坏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保证运输车辆平稳低速行驶。

④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不得在夜间休息时间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较近敏感点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表土、强风化层、沉淀池淤泥、锯泥浆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②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直接作为产品出售。

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暂存,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花岗岩开采项目,矿山开采过程均为机械化,属于机械化矿山开采,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二条,建材——8、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及自动化石材加工技术;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石粉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同时项目已****改革局出具的《**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分析及符合产业政策声明,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7)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本项目位于**县松旺镇**村,**所在区域分别属于《**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中的**松旺-双旺花岗岩集中开采区(CS008)及**松旺-双旺花岗岩集中开采区(SCJ001)范围,不在禁止开采区内。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古迹等重点保护区域。项目露天开采区域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项目占地为林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禁止开采区。建设单位现******局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271****8013)。

矿山交通运输条件能满足生产需要,工程地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六个基本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边界1km****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工程地质简单,在执行要求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后,水土流失和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可得到有效的防治。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选线合理。

(8)“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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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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