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袁家村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吕梁-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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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619号
********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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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岚矿发〔2025〕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位于**普明镇普家庄村南、****园区内;原山****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1〕58****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开发区管****铁矿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设规模:年产球团200万吨,年产碱性球团300万吨。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中心地表水和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45.7万m3/a(含地表水79.9万m3/a、地下水65.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43.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1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取水口****中心供水管网接入口(坐标:东经111°32′19″,北纬38°14′29″),****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铁矿配套

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

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7月31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位于**普明镇普家庄村南、****园区内。山****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1〕58****公司“****铁矿配套球团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备案,年产球团200万吨;****开发区管****公司“****铁矿绿色升级**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以下简称“二期”)《备案证》(项目代码:****),年产碱性球团300万吨。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45.7万m3/a(一期球团取水量56.9万m3/a,二期球团取水量39.5万m3/a,脱硫取水量49.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43.6万m3/a,生活取水量2.1万m3/a。一期球团综合取水指标0.284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球团矿用水定额通用值不大于0.34m3/t的要求;二期球团综合取水指标0.132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球团矿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0.14m3/t的要求;脱硫综合取水指标0.099m3/t,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参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中心地表水和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水利厅****中心核发了《取水许可证》(编号 B141127G2021-0210),许可取水量321万m3/a(地表水176万m3/a、地下水145万m3/a),其中工业供水量275.0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45.7万m3/a(地表水79.9万m3/a、地下水65.8万m3/a)的需求。

六、该项目取水口位于****中心供水管网接入口,坐标:东经111°32′19″,北纬38°14′29″。

七、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中心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45.7万m3/a(地表水79.9万m3/a、地下水65.8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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