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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机场高速公路№1合同段(****)水稳、沥青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机场高速公路№1合同段(****)水稳、沥青拌合站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那拔镇**屯西侧320m
联系人:宗树龙
联系电话:167****0319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