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25年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一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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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5年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合****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3楼A区2层、**省**市**区天狮路588号MAX科技园一期10幢1003

中标(成交)金额: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2025年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一标段)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要切实做好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数字化基本情况、数字化转型痛点、规划以及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严格按照计划实施诊断,对诊断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应当保密,不可泄露给第三方。②供应商进驻企业现场诊断数不少于2次,每次到场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专家1人及以上),单次诊断时间不少于3小时。现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情况调研、主题培训、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方案沟通、诊断结果汇报等。(可视实际情况酌情增加现场诊断咨询次数、人员等)。③供应商应通过对企业的诊断和评估,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寻找改造**,并对标我市支持政策,协助企业获得政策支持,完成企业改造需求、改造方案、政策支持的对标表。④供应商应向被诊断企业负责人、综合管理单位、工信部门负责人汇报诊断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尽职调查的情况、诊断报告详解等。(2)项目验收方式①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企业名录、服务方案、服务过程证明(签到表、会议纪要及现场照片)、服务企业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名单(附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企业诊断报告、企业评价表。②诊断报告内容要客观准确,有数据支撑,指出亮点和问题。诊断报告中的解决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为企业提供最优的、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和实施路径,内容原则上要包括但不限于:预估投资额、实施步骤、路径或内容、预计实现的效果、实施周期、是否能不停产实施、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服务商推荐、项目可拓展程度或开放程度、项目实施结果评价要素等。(3)工作方式 ①成交供应商对项目的技术服务、进度等负责,对服务企业的全过程需实时通过采购人认可的方式向综合管理单位上报;配合综合管理单位开展项目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②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综合服务机构管理,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如进驻企业名单、时间表、邀请专家老师名单)。③其它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商定。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丽华、荣光生、张天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8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1

**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项目(三标段)

****

****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研究所

2023年9月22日

2

**市2025年数字化诊断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三包)

****信息化局

****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研究所

2025年7月23日

3

2022年**市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

****信息化局

****

2022年6月13日

4

2023年**市智改数转咨询诊断服务及综合服务项目

****信息化局

****、****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6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路655号

联系方式:186****6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6****6215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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