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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乡村**局 ******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要求,在行政村对稳岗补助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镇(街道)对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情况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我单位通过分析务工证明材料和收入凭证材料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进行了复核,各镇(街道)审核后报送的第二批名单中共有181人的就业情况,经复核177人符合政策。
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反映。
联系电话:0359-****666
附件:**市2025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岗补助(第二批)就业情况复核后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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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