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介
****现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纯电动轿车
2、项目编号: ****
3、项目地点:**
二、公示期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
三、采购内容
依据我方提供的技术选型要求,采购两辆5座纯电动轿车。
四、主要技术、质量、商务要求:
(一)总则
1、车辆应是技术成熟的、已被广泛使用的合格产品和配置,Ameco不接受为此次投资单独设计、配置的车辆。
2、车辆及其所有零、部件、配件和附件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
3、车型应获得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车辆相关公告。供应商所投车型已进入工信部公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
4、车辆应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车辆品牌需满足社会投产销售时间超过2年及以上。
6、车辆品牌及型号需满足2年内社会道路运行期间未发生电池冒烟、起火、自燃等事故。
(二)车型
1、车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4门5座普通三箱小轿车)(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2、驾照类型:C1。
3、车身外观:避开豪华车豪华品牌(如蔚小理,奔驰宝马特斯拉),以及外观过于时尚(例如小米SU7)。
(三)技术要求
1、轴距:≥2700mm。
2、额定载客(含驾驶员):5人。
3、能源类型:纯电动。
4、电池类型:采用知名品牌磷酸铁锂电池;
须满足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并提供《车载能源检测报告》,与所投车型使用的动力电池型号保持一致。
5、车辆底盘和动力电池包应为非传统燃油车底盘改造布局。。
6、续航里程:≥500km(提供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车型的《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检测报告)。
7、提供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车型的《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航里程》检测报告。
8、电池容量:≥50Kwh。
9、充电时间:快充20%-100%≤1h。
10、车身颜色:白色(满足公告要求,非后期喷涂)。
11、整车及动力电池组的生产日期须在2年之内。
12、动力电池工作环境温度在 -25℃至55℃内保持基本的运行能力。
13、动力电池温度管理系统:标配低温加热及电池组散热功能,可以根据电池系统实时温度检测利用加热系统对电池进行加热或利用冷却系统对电池进行降温(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说明),加热及散热系统应为原厂配备,不得后期加装。
14、充电温度控制:充电过程中,电池温度过低应具备预热功能,电池温度过高则须暂停充电,待电池温度冷却后继续充电。
15、动力电池充电:具备直流快充及交流慢充接口,充电口盖板应结实牢靠。
16、车辆行驶温度控制:通过车辆的行驶状态和外部环境温度,动态调整电池温度管理系统,可确保电池在适宜的温度下工作。
17、车辆应具备动力蓄电池状态显示设备,至少能够显示出剩余电量或可用行驶里程,在车辆出现热失控时车辆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例如:声或光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18、电动汽车全车断电后,仍应当具备制动和转向功能。
19、动力蓄电池须满足在高温、撞击、穿刺、短路、过充等情况下的安全使用要求,确保不会出现着火、漏电,确保不会出现着火、漏电、爆炸、爆炸等情况。
20、充电互锁:车辆连接充电枪时,车辆应无法启动及无法行驶。
21、制动系统(前/后):盘式制动。
22、制动安全:至少应具备ABS。
23、空调系统:应具备制冷及暖风功能,空调系统应具备空调滤芯。
24、安全气囊配置:至少配备主副驾安全气囊。
25、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摄像头可夜视,分辨率可达1080P,支持广角拍录,行车记录仪存储卡不小于64G,存储时间不少于14天,具备24小时监控能力,可循环录制。
26、车辆具备驻车雷达及倒车影像(请供应商明确所配置的驻车雷达类型)。
27、车辆应在电池位置或附近张贴明显标志(车辆左右两侧),标志为红底白字,内容包括电池种类、容量、自动灭火装置等信息。电池种类的字体高度不小于10cm,其他文字的字体高度不小于5cm。
28、车辆应在车体两侧后端上方/下方(且应左右两侧对称)及车体后视面左下方,视线无遮挡的位置黏贴电动机动车识别标识。识别标志由电池图形、电动汽车的英文缩写“EV”(Electric vehicle)和“电动”字样等元素组成,标志整体长宽比例应为2:1。
29、车辆两侧及后侧四周黏贴反光标识(反光条)。
30、车身两侧喷涂/粘贴Ameco企业文化标识,车顶喷涂黄色警示漆。
31、车辆顶部加装黄色频闪警灯,并能够与钥匙门联动。
32、电动汽车自身具有应急刹车解除, 应当设置用于拖曳的牵引钩或其他用于固定绳索的装置,以便在主动力、控制系统失灵时或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将设备移走。
33、驾驶舱和乘员舱须有车辆断电后的手动应急开门装置,位于车辆内侧,用于应急逃生。
34、车辆驾驶内配置由车钥匙门控制的取电端子,不少于5路,用于采购人后期外接生产设备。
35、人员触电防护须满足 GBT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中对高压标记要求、直接接触防护要求及间接接触防护要求。
(四)车辆质保及其他要求
1、为车辆提供为期不少于36个月或6万公里的整车质保期(以先到者为准),“三电系统”质保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需提供质保(三包)手册、使用说明书以及维护保养说明等必要手册。时间从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由于车辆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投标人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该部位的保修期重新计算。请投标人响应具体的车辆免费保修期,和“三电系统”保修期。
2、车辆售后服务完善,响应及时,质保期内应提供上门售后服务或免费接送故障车辆服务。
3、三电质保期内,应每半年对三电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加盖厂家或授权服务商公章。
4、免费开放车辆后台管理数据平台(不限转发平台数量),能够终身免费接入及转发数据至属地机场以及Ameco要求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状态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监控平台)。
5、支持关键报警数据、指标数据、信息服务数据、视频流以API 接口形式向机场监管单位、运营单位开放。发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状态、档位、制动状态、剩余电量、充电时长、充电次数。
6、每车随车配备绝缘手套一副以及电动车辆应急抢修专用工具(请提供明细单)。
7、每车配备一套全尺寸备胎(含轮毂)。
8、每车随车配备1个4KG干粉灭火器。
9、车辆全车需配备易清洁座套,全车玻璃需贴膜。
10、车辆交付使用前,应对我方进行使用、维修、应急培训。并提供纸质材料(应急操作及救援等文件)。
11、提供车辆备品、配件清单(名称及零配件号等明细)。
12、车辆应交付至指定地点,交付地区应设有售后维修服务机构,质保期内故障(包含三电)车辆维修应在48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现场无法处理的故障应免费提供往返拖车服务;提供售后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模式、售后团队、属地厂家授权维修的服务网点、售后响应时间及上门维修服务等内容。
13、车辆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25Wh/kg,需提供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检测报告(报告应含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报告中电池型号应与提供车辆的电池型号一致)。
14、免费代办车辆车务手续,如验车、上牌 车辆购置税申报和缴纳工作等。
15、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场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电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16、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报名材料的法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5);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加盖公章);
4、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4);
5、填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Ameco供应商行为准则》、《Ameco供应商行为准则》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6、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应的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 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报送项目联系人。
2、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00点。标书代写
3、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电话:023-****7983
联系人电子邮箱:luoxin@ameco.****.cn
4、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请勿以图片形式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单封邮件不得大于35MB,如果以多封邮件发送,请注明邮件总数;
5、如无法获得附件,请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七、 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声明1: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www.****.cn
和www.****.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声明2:本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标书代写
八、 附件:
1、 Ameco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Ameco供应商行为准则
4、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 供应商报名材料的法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