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小口沟治理工程(昌平段)

审批
北京-北京-昌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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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小口沟治理工程(**段)
建设地点:东小口镇、天通苑南街道
公示时间:2025-10-15至2025-10-21
受理时间:2025-10-09
项目概况:东小口沟自2006规划年以来,经过多次治理,**段及**明渠段4.08km河道已按规划实施完毕,受制于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中滩村路~**段999m河道未实施(**382m,**617m)一直未能实施,导致已完工程不能发挥效益。本项目对东小口沟(**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东小口森林公园蓄滞洪区和重建东小口沟尾闾暗涵382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临时堆土及物料进行覆盖密目网,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可减轻扬尘影响;施工期间,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以减少废气排放,沥****搅拌站,采用温拌沥青,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期不设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和项目部直接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排水系统,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和移动声屏障、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且施工期噪声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部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民房处已有设施,工程产生的各类开挖料尽量回用,不能利用****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10-09至2025-10-1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顺杰
联系电话:133****9777
环评单位名称:****委员会****研究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水务局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2859X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