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4日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高温线缆生产线改造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联进村千户人民路五巷67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概况 | ****位于**市戴南镇联进村千户人民路五巷67号,经营范围包括高温电线、电缆、电热材料加工、销售。**市**特种高温线缆厂现拟投资1000万元,计划淘汰现有束丝机、挤出机、炼胶机、涂层烘道等生产设备和旧环保设施,新购置束丝机、包胶机、挤出机、火花机、编织机、成卷机、自动打包机等先进设备和2套高效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高温线缆生产线改造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提升改造,不新增用地。项目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挤出废气、涂覆废气、打标废气、投料废气。挤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打标喷码、涂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项目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机械加工 | |||
| 建设地点 | **市合陈镇合路1003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概况 | 拟投资3000万元,租用**市合陈工业集中区闲置厂房,异地迁建(**)机械加工项目,设计年加工齿轮热处理1000吨。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热处理工序渗碳/碳氮共渗及淬火均在气氛渗碳多用炉内完成。建设单位在气氛渗碳多用炉口和回火炉炉口设低悬式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合并至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0.024kg/h、排放浓度2.4mg/m3,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013kg/h、排放浓度0.1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气排放速率0.0006kg/h、排放浓度0.06mg/m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抛丸工序颗粒物经全密闭收集,采取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0.046kg/h、排放浓度9.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综合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01t/a;淬火、回火工序未有效捕集的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19t/a,经综合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0.027kg/h;未有效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1kg/h、甲醇无组织排放速率0.0013kg/h,因排放量较小,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未有效捕集的氨气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1kg/h,排放量较小,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生活污水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标准,项目周边有着较大的施肥用地空间,可以实施农田灌溉。本项目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 受理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3D打印新材料生产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街道**路30号AB型10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位于**省**市**市**街道**路30号AB型10号,拟投资4200万元,从事3D打印新材料生产项目,年产3D打印新材料钛合金粉末500吨。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过程产生的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 受理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精密铸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沈伦镇工业集中区沈北村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办公,占地面积16606.4m2,建筑面积10349.9m2。在**省**市**市沈伦镇工业集中区沈北村建设不锈钢精密铸造项目。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尾水排入老龙河。 大气环境:项目在各射蜡机上方和组树工位上方设置顶吸罩,拟在脱蜡釜出口上方设置顶吸罩收集有机废气、对石蜡静置桶和对泄压水箱加盖密闭,并在盖上设集气管道直接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在中频炉上方设置圆型顶吸罩(罩口向前沿伸,覆盖浇铸区)、在冷却区设顶吸罩,同时在焙烧炉炉门上方设置顶吸罩,焙烧废气、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经并联的管网收集至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对浮砂桶设置半密闭罩收集粉尘废气、对淋砂机设环形侧吸罩收集粉尘废气;项目振壳机为全密闭设计,内部为负压状态;项目拟对切割工位和打磨工位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沾浆淋砂废气、振壳粉尘废气、打磨废气和切割废气经合并管网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抛丸机工作时为全密闭状态,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至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DA002~DA004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能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标准限值。最终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 受理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