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金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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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金****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10-15 09:04:5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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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湖中央商务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巢塘水库改造及水系连通工程

多湖中央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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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清淤改造5.27万 m3,**护岸长度836m,生态修复23023㎡,配套提升工程范围约3.08ha,****水库驿站设计259.13㎡。****水库北侧渠道长度约1740m;**连通箱涵3处,总长约73m;**顶管1处,顶管长度约72m,管径 1.8m;**水闸1处;生态修复面积约 66313㎡,配套提升工程范围约7.45ha,含一处厕所设计(栖风驿站)399.71㎡,3处曝气机安置,5处块石叠堰坝。****水库主坝、副坝等进行改造,****水库的正常蓄水位及库容,不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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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配备挡风板、篷布等防尘设备,采取洒水抑尘、择时施工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扬尘等废气污染。加强公共厕所清洁,项目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废水:施工期物料堆场应远离天然水体,各类施工废水、冲洗废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

固废: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按规定要求收集处置,及时做好清运工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有关规定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集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分类清运处理。所有固废不得随意丢弃,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特殊情况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期施工,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做好周围居民工作。

生态恢复和保护: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及时做好临时施工场地的复绿工作,加强对场区生态绿化和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资金、人员和器材,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5日)。

联系人:****环境局金****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6501 ****1595 传真:****1591

通讯地址:**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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