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 项目名称 | ****水厂扩建工程 | |||||
| 建设单位 | **** | 设计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建设位置 | **县浦坝港镇PBG-LP-0101局部地块 | |||||
| 主要变更内容 | 建筑面积(变更前) | 总建筑面积约7430.89平方米。 | 建筑面积(变更后) | 总建筑面积为7430.89平方米。 | ||
| 说明 | 该项目已于2025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要求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等,仅增加构筑物图纸,主要涉及新增综合池、配水井、泥水调节、回用水池、浓缩池等构筑物。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 主要变更内容详见本公告,其****人民政府****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 | |||||
| 公示单位 | ****规划局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3日 |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之日起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 1、联系电话:****6290 2、来信请寄:****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
****规划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