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循环利用工程

审批
青海-西宁-城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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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5

项目名称 ****处理厂中水循环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区三其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331.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马银鸿
联系人 闫继强 联系电话 187****1197
项目投资(万元) 5986.03 环保投资(万元) 1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配套管网改建:中水厂区内**DN600球墨铸铁中水管道400m,改造五四西路DN600球墨铸铁中水管1200m,兴贸路**DN500球墨铸铁中水管道1200m。配套阀门井、排泥阀门井、排泥湿井、排气井、流量计井等附属设施等。(2)中水厂泵房改建:****处理厂中水泵房内预留的两台中水加压水泵,更换水泵为Q=625m3/h,H=48m,一用一备。(3)**市政中水水质净化设施。主要包括处理构筑物和辅助设施:高效澄清池;过滤系统;加药间及污泥脱水间;深度处理车间及外供泵房。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A.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防止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该避 开居民区。施工场地出口设一座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 洗干净,避免车辆将泥土带上道路产生二次污染,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 B.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风力大于四级的天气禁止挖土方; C.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堆放场地 应远离周围居民区,并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污染; D.对建筑垃圾和弃土要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 场地的环境。在运送弃土时,采用加盖型运输车辆,装运的过程中注意不要超载,以 免装土车沿途洒落,影响环境卫生。
固废 环保措施:
A.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B.运输车辆要全封闭外运,避让交通高峰,按规定路线运输,送至规定地点,杜绝随意乱倒现象发生;C.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D.应采用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技术,对废旧沥青混合料进行回收,通过新技术就可以再次作为新沥青混合料用于路面结构。可以节省原材料,进而节约了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A.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B.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C.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距居民住宅较远处;D.对距居民区较近的建筑物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要设专人具体负责和落实从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投入运行的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环保工作。施工单位设立专人负责,具体执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实施,接受环境监理和有关部门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承诺:**** 马银鸿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银鸿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4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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