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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第四小学扩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5〕141号)收悉。****管理委员会第41次会议精神,****政府2025年第17次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青兰线南侧,四至为**居民房、南至空地、西至居民房、北至青兰线,占地面积2.0644公顷(合30.96亩)土地认定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二、将2.0644公顷(合30.96亩)土地****体育局,****第四小学扩建项目,****小学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2年不动工建设的,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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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