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交通局:
你单位(地址:****门市**区诚毅大街1号8~9层,法定代表人:陈**)于2025年9月17****机关提出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央代码:3502-350211-06-01-74569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对该工程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灌口机械工业集中区南塘路以南、灌口西路以北共**2条市政道路,其中田塘路全长约522米,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瑞祥路全长约608米,红线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低影响开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其中本项目共设置1座中桥,跨越瑶山溪,跨径布置为1×20m,桥梁宽度22m,桥梁全长24.04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预制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桩基础。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结论及消除、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单位根据结论及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方案。
(二)本次**桥梁桥台施工破坏河道挡墙左岸约22m、右岸约6m,待桥台施工及现有村道拆除完成后需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予以恢复,其中恢复河道挡墙左岸54.58m、右岸40.28m,并做好挡墙**美观衔接。
(三)本次**桥梁桥台占用原河道挡墙与复垦挡墙之间复垦种植带,为不影响河道远期休闲景观功能,桥下堤顶预留2m宽亲水步道,满足行人通行需求。
(四)现状河道防汛抢险通道为现状村道,**桥梁施工时临时围挡、施工器械的布设可能会阻断堤顶道路,造成通往河道现状堤顶防汛道路的通行不便,影响防汛抢险。施工时期在堤岸周边加开一段临时道路连通上下游堤岸,防止对防汛抢险产生影响。
三、有关要求
(一)涉河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避免造成河道的多次破坏。
(二)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工程开工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工告知;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施工期间 应做好水土保持、废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及时覆土、平整、复绿临时堆放场所,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河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邀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河、堤、护岸移交河道管理单位。河、堤、护岸移交未完成,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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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抄送:**区河长办、****事务中心、 ****服务中心 | |
| **** | 2025年10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