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宗地的能耗标准参照**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执行。 2.本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规划局制定的《**新区****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58793公顷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XQ-LG06地块,科技二路东侧、园区一**侧,地块编号****。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2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建筑面积(㎡): | |||
|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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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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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等级 | |||||
| 一类工业用地 | 2.158793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39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5BA0209 | ||
| 起始价: | 1263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
排水
通电
通路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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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3.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 ||
| 备注: 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1263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宗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42%-60%,建筑系数≥56%,绿地率15%-20%,建筑高度≤60米。
2.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该宗地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第4条“高端植入介入产品,生物医用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类别,是《**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3.该宗地的项目单位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260万元/亩,具体的投资强度、单位产值、年税收贡献等指****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新区****号宗地监管协议》为准。
4.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253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5.本宗地竞得****管理委员会签订《**新区****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29日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29日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9日 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29日 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3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天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土地交付方式: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中心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4.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须在30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分局编制《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5-20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693****27763
| **** | 2.158793 | 一类工业用地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