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屋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5)40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县**房屋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1.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1幢2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36.9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3200.00元。
1-2.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2幢5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6.91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7300元。
1-3.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2幢8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0.57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9800元。
1-4.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4幢6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0.6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元。
1-5.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4幢7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0.6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元。
1-6.位于**县凯江镇**小区163、165号2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81.4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6500元。
1-7.位于**县**镇南渡小区二环**一段670号1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68.43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0000元。
1-8.位于**县**镇南渡小区二环**一段672、674及676号3间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171.1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6500元。
1-9.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56号办公用房2楼2间房屋,房屋建筑面积约67.32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8100元。
1-10.位于**县凯江镇一环**段132号6幢1单元3楼4号一套闲置住房,房屋建筑面积约74.69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3000元。
1-11.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37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5000元。
1-12.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49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5000元。
注:本次拍租按标的现状拍租,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拍租结果。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4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3****0512
四、可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止
线上报名:189****3718(微信号)
线下报名:**县凯江镇**南街34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6****4082 0838-****572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1-1至1-7、1-11、1-12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个;参与标的1-8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5000元;参与标的1-9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参与标的1-10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元。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201********49806)。标书代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故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税票。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5年11月5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出租方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出租方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出租方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出租方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标的1-3至1-5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应按原合同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5年10月31日,从2025年11月1日起按竞得价同出租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5年11月10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标的1-1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从2025年11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出租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5年11月16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标的1-9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从2025年12月1日起按竞得价同出租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房屋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房屋,应于2025年11月16日前清空并搬离房屋。标的1-2、1-6至1-8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从2025年12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出租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5年12月16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逾期未搬离,出租方将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收取原门面占用费(即原合同日租金的4倍收取),并赔偿合法竞得人向出租方索赔的连带损失。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定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拍租成交当日,竞得人应按照约定,以现金****公司支付佣金。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7.本次房屋拍租工作由****全权委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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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