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纸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5-135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时效性:****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纸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5-135
海****公司建设****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纸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位于****经济开发区,属《****开发区石化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2035年)》中C6-01-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C6-01-09地块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12-20%,建筑限高≤40米。“洋浦房地证T00097号”总用地面积为****429.31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运营需求,拟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调整:
1.膜加药间建筑单体名称变更为膜设备间,建筑朝向由南北朝向调整为东西朝向,建筑尺寸由31×40米调整为35.04×22米。
2.混凝反应池名称变更为反应池,构筑物形式由I字型调整为L型,朝向由南北朝向调整为东西朝向,构筑物尺寸由4×12米调整为13.3×8.15米。
3.1号、2号初沉池平面位置均向西侧移动16.08米,1号初沉池向北侧移动0.24米,2号初沉池向北侧移动0.54米,1号、2号初沉池直径由18米调整为20.7米。
4.曝气池尺寸扩大,构筑物尺寸由34×33.99米调整为44.76×32.35米;
5.增加MBR产水箱、UF产水箱、RO产水箱。
6.取消预处理加药间、取消废水收集池。
7.中间水池尺寸扩大,构筑物尺寸由6×5米调整为15.7×5.7米。
8.调节池形式由I字型调整为L型,构筑物尺寸由60×10米调整为65×10米。
二、建筑立面图调整:
1.PM03 PM04备浆车间南立面7-14轴上料区域减少2扇窗,增加1扇门,建筑高度增加800毫米,由9.00米调整为9.80米;建筑总高度增加1.00米,由17.50米调整为18.50米;备浆车间南立面1-6轴外墙增加冰紫色带线条。
2.PM03 PM04造纸车间南立面5-9轴线屋面设备型号调整,外墙门窗位置与大小调整。
3.PM03 PM04造纸车间A轴线和K轴线变配电室地面标高提高800mm,南、北侧立面外墙门窗位置与大小调整。
4.PM03 PM04造纸车间屋面设备型号调整,升降机间增加不上人屋面,南侧立面外墙门由两扇调整为一扇。
5.PM03 PM04造纸车间屋顶气楼型号和布置变更。
6.连廊宽度增加500毫米,连廊宽度由5.00米调整为5.50米;连廊高度增加2.25米,由8.40米变更为10.65米。
7.包装车间南侧、东侧立面增加门窗,屋顶增加出屋面炮楼;总建筑高度减少14.65米,由23.95米调整为9.30米。
8.原膜加药间更名为膜设备间,高度增加1.00米,由12.80米调整为13.80米。
9.混凝反应池更名为反应池,高度减少1.00米,由5.50米调整为4.50米。
10.中间水池高度减少0.50米,由5.00米调整为4.50米。
11.1号、2号初沉池高度减少2.00米,由5.00米调整为3.00米。
12.曝气池高度增加3.20米,由5.50米调整为8.70米。
13.调节池高度增加0.70米,由5.30米调整为6.00米。
三、建筑平面图调整:
1. PMO3 PM04造纸车间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均增加126.11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5925.14平方米调整为26051.25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3384.17平方米调整为 33510.28平方米。
2. 包装车间一层平面图增加隔墙,建筑一层平面由一个防火分区变更为两个防火分区,增加机械排烟系统;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不变。
3. 连廊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均增加5.46 平方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均由59.47平方米调整为64.93平方米。
4. 膜设备间占地面积减少469.12平方米,由1240.00平方米调整为770.88平方米;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减少463.38平方米,均由2216.50平方米调整为1753.12平方米。
5. 调节池占地面积与计容面积增加197平方米,均由600平方米调整为797平方米。
6. 曝气池占地面积与计容面积增加292.39平方米,均由1360.00平方米调整为1652.39平方米。
7. 1号、2号初沉池建筑面积与计容面积增加82.07平方米,由254.47平方米调整为336.54平方米。
8. 中间水池建筑面积增加59.49平方米,由30平方米调整为89.49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84.94平方米,由30平方米调整为114.94平方米。
9. 反应池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增加47.80平方米,均由48平方米调整为95.80平方米。
四、指标调整:
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464.55平方米,由55651.13平方米调整为58115.6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增加333.97平方米,由26881.23平方米调整为272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减少421.81平方米,由40406.89平方米调整为39985.0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增加642.08平方米,由60953.06平方米调整为61595.14平方米;绿地面积减少1436.10平方米,由9345.09平方米调整为7908.99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增加3053.25平方米,由313.73平方米调整为3366.98平方米;容积率减少0.04,由1.10调整为1.06;建筑系数减少1.47%,由48.30%调整为46.83%;绿地率减少3.18%,由16.79%调整为13.61%。
调整后的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8115.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85.0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61595.14平方米,容积率1.06,建筑密度46.83%,绿地率13.61%,最高建筑高度23.95米,项目方案指标符合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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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