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长县水建许决〔2025〕22号

审批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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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县水建许决〔2025〕22号
日期:2025-09-18

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县水建许决〔2025〕22号


申请人:****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 瞿建斌 职务: 主任

地址: **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许可事项: **县敏**整修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许可的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2项、《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许可范围:**县敏**整修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审批意见:

你单位所报《**县敏**整修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收悉。我局通过现场踏勘和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敏**位于北山镇,为白**一级支流。工程区敏**河道岸坡崩塌,河道两岸冲刷严重,河道泄洪不通畅。侯田石坝为县级保护文物,该坝存在绕坝渗漏、下游边坡垮塌、闸门损坏等问题,为保障当地农业生产需要,保护县级文物,开展敏**整修治理工程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工程水文和地质

基本同意工程水文计算成果、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三、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基本同意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敏**河道岸坡治理2km;2、盘中坝海漫段改造;3、侯田石坝防渗加固及闸门改造;4、**潜坝3座;5、**排水涵管、下河踏步等附属设施。

基本同意本工程等别为Ⅴ等,行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四、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护坡护岸工程设计。敏****至盘中坝段已有浆砌石护岸的进行修补,其他岸坡采C25砼重力式挡墙+草皮护坡方式治理。盘中坝至侯田石坝段现有挡墙及联锁式生态砖护坡维持原状,进行砍青除杂。侯田石坝上游K1+684-K2+000段,岸坡采C25砼重力式挡墙+联锁式生态砖方式治理。

2、基本同意盘中坝海漫段设计。由原干砌石海漫改建为C25埋石砼海漫。海漫段**8m,合计16m,分四级平台设置,第一级平台高程与消力池尾槛高程一致,第四级平台高程与下游河床高程一致。海漫段侧墙**,接下游**C25砼重力式挡墙。

下阶段应结合现状、地质、工程调度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复核重力式挡墙高度、优化变形缝设置、侧墙等设计内容。

3、基本同意侯田石坝防渗加固及闸门改造设计。闸室段左右岸坝肩采用黏土换填方式加强防渗。下游右岸垮塌挡墙采用原条石重砌。**冲沙孔闸门及门槽,调整翻板闸门横杆位置,恢复自动翻板功能。

下阶段应结合文物保护要求,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进一步复核优化**冲沙孔闸门及门槽、改造现有翻板门设计内容。

4、基本同意其他工程设计。同意河道沿线设置下河踏步**间排水涵管。田间排水涵管出水口设消能设施。

下阶段应根据河道岸坡冲刷情况,补充潜坝设计内容。

五、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围堰洪水标准为枯水期5年一遇,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六、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48.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37.45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投资2.4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0.6万元,独立费用35.95万元,基本预备费20.82万元,环保投资1.89万元,水保投资3.7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6万元)。

七、工程建设与管理

1、侯田石坝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充分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落实文物保护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办理环保、水保等审批、备案手续,落实土料场和弃渣场场地并按环保、水保要求进行土方运输、存放、处置。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及批复的设计文件,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时进行验收、移交,发挥工程效益。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应办理变更备案,重大设计变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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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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