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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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托管服务规模经营。****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25万元,托管任务面积1.527万亩(全托)。试点作物涵盖玉米、谷子等粮食作物及大豆等经济作物,重点在全县7个乡(镇)交通沿线、防火林区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实现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二、作业补助标准

完成机收、秸秆还(离)田、机深翻3个环节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接受服务的小农户补助标准为:机收环节补助标准30元/亩,秸秆还(离)田环节补助标准22元/亩,机深翻环节补助标准30元/亩;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低于小农户补助标准2元。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作业面积以北斗农机作业平台验收合格数据为准。

三、作业服务标准

1.机收获(玉米、高粱):苞叶剥净率85%以上,果穗损失率≤5%,籽粒损失率≤2%。

2.秸秆还田(玉米、高粱、谷子):作业过后地面残茬高度<8㎝,粉度合格率≥85%。

3.机深翻作业:深翻深度达到22—30㎝;土地深耕以后打破犁底层,加深耕层,熟化底土,利于农作物根系深扎。

四、作业时间

2025年10月——2025年11月底,可根据天气变化延迟。

五、申报项目实施服务主体条件

******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等****农办财〔2017〕41号)文件规定的四个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所有参与项目实施作业农机具必须安装北斗GPS农机作业模块,在平台备案。

六、申报相关事项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

遴选规则:申报服务主体应不少于6个,然后由****组织对各服务主体进行从优遴选,选择3至4个服务主体作为**县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服务主体。

报名地址:****水利局302办公室

联 系 人:白雪飞、孟子洋

联系电话:0354——****0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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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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