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坭镇产业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白坭镇产业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锋中****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2030 传 真:0757-****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白坭镇产业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白坭镇翠景一街东侧 |
| 环评机构 | **市宏哲****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白坭镇翠景一街东侧,占地面积为2579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742.38平方米,总投资14999.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2幢教学楼(教学楼A1、教学楼B1)、图书馆、报告厅、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等。本项目建成后在校师生规模达到1820人,学校设有食宿,年工作2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实验室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尘)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
| 2025年10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