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对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工业)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控制指标、起始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1号宗地位于:上徐路以东、滨**路以南、姑塘路以西,宗地编号:****;
2号宗地位于:胜庄路以东、滁中路以北、艾维森项目以南,宗地编号:341****08006GB00044;
3号宗地位于:上徐路与滨**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编号:341****08006GB00045;
4号宗地位于:姑塘路与滁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编号:341****08006GB00046。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 宗地 序号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规 划 用 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投 资 强 度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 排放 (㎏/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固定资产万元/亩 |
或每年税收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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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3792 (折合20.69亩) |
工 业 用 地 |
规划控制性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300 |
≥20 |
≤0.5 |
≤1.0 |
50 |
236 |
236 |
| 2 |
16445 (折合24.67亩) |
282 |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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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8999 (折合28.50亩) |
325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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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3943 (折合65.91亩) |
752 |
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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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地”出让
上述宗地均为“标准地”出让,出让后,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中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进行监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做好监管。
三、申请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者外,均可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申请竞买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若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收据。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开始,至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时整止。
挂牌地点:****交易中心(龙蟠大道109号)。
六、挂牌方式
本次公告中宗地挂牌方式均为增价报价。挂牌地块均以整宗净地出让,挂牌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等均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竞买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2日(工作日),到中新****开发区****中心领取本次挂牌地块的文件资料,提出竞买申请。
八、本次出让的宗地均不设保留底价
九、移交宗地
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均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十、本次出让由****委托中新****开发区****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市**南路1999****中心
联系电话:0550-****016
联 系 人:潘静 王向向
传 真:0550-****016 邮政编码:239000
****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