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淮卫镇农用地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7:39:00
长淮卫镇农用地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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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相关部门委托,****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市长淮卫镇农用地一批:
本项目包含4个标的,按照农用地类型和出租截止日期进行划分:
| 标的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亩) |
出租截止日期 |
起拍价 (元/亩/年) |
拍卖保证金 (元) |
| 1 |
水田 |
2960 |
2033年5月31日 |
960 |
50000 |
| 2 |
旱地 |
148.85 |
2033年5月31日 |
860 |
10000 |
| 3 |
水田 |
500 |
2026年6月30日 |
960 |
40000 |
| 4 |
旱地 |
500 |
2026年6月30日 |
860 |
40000 |
1、承租人须支付的首次租金=成交单价(元/亩/年)乘以分配承租面积(亩)乘以首期承租时间(年)。
2、上述农用地的具体位置以出租人指界为准。
一、承租条件:
1、承租人只能将标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次租金,向****支付首次租金金额0.26%的拍卖佣金。
4、承租期内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收获农作物后,新一轮的种植开始前,随时收回承租的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5、承租人需按规定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废旧农资无害化处理。
6、出租农用地上不得加盖、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二、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按照竞买人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2、报价结束后,出租人以“报价排序在先者优先分配”的原则,按照各待确定承租人的申请承租面积(亩)(格式按附件1:意向承租申请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位置以出租人指界为准。当分配至某一位待确定承租人时,若剩余面积不足该待确定承租人的申请承租面积(亩)的,则该承租人可以选择接受剩余面积或不接受剩余面积。未提供意向承租申请单的不参与面积分配。
3、已分配的待确定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各承租人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承租人对承租本次标的农用地的成交单价(元/亩/年)。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17:00****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 至2025年10月22日11:00止。
2、竞价所报价格为该项标的单价(元/亩/年),一次性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需分别报价;竞租人须按不低于交易起拍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标书代写
五、拍卖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940 陈工
预约看样电话:曹先生182****2601
系统技术支持:159****4421贾先生
详情见网址: https://www.****.cn
八、《****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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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长淮卫镇农用地拍租项目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 出租人:**黄****公司
交易机构:****
二、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4个标的,按照农用地类型和出租截止日期进行划分:
| 标的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亩) |
出租截止日期 |
起拍价 (元/亩/年) |
拍卖保证金 (元) |
| 1 |
水田 |
2960 |
2033年5月31日 |
960 |
50000 |
| 2 |
旱地 |
148.85 |
2033年5月31日 |
860 |
10000 |
| 3 |
水田 |
500 |
2026年6月30日 |
960 |
40000 |
| 4 |
旱地 |
500 |
2026年6月30日 |
860 |
40000 |
1、承租人须支付的首次租金=成交单价(元/亩/年)乘以分配承租面积(亩)乘以首期承租时间(年)。
2、上述农用地的具体位置以出租人指界为准。
三、瑕疵告知:
1、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交易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租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4、竞租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次租金,以后租金在新一期租期开始前缴清。每一期租金均按当期的出租时间和面积计算,先付款后使用土地。
承租条件:
1、承租人只能将标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次租金,向****支付首次租金金额0.26%的拍卖佣金。
4、承租期内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收获农作物后,新一轮的种植开始前,随时收回承租的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5、承租人需按规定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废旧农资无害化处理。
6、出租农用地上不得加盖、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n)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拍卖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竞买人应在公****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标书代写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首次租金、佣金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按照竞买人价高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2、报价结束后,出租人以“报价排序在先者优先分配”的原则,按照各待确定承租人的申请承租面积(亩)(格式按附件1:意向承租申请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位置以出租人指界为准。当分配至某一位待确定承租人时,若剩余面积不足该待确定承租人的申请承租面积(亩)的,则该承租人可以选择接受剩余面积或不接受剩余面积。未提供意向承租申请单的不参与面积分配。
3、已分配的待确定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各承租人报出的最终有效报价,被确定为各承租人对承租本次标的农用地的成交单价(元/亩/年)。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4、《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电子标服务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关于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次租金,向****支付首次租金金额0.26%的拍卖佣金(收到佣金后由交易机构开具佣金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七、关于标的物的交付和收回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在5日内将标的按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返还该标的物,并保持场地的原始状态,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期内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收获农作物后,新一轮的种植开始前,随时收回承租的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八、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标的物。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标的物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返还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标的物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场地,承租人因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标的物,导致标的物损毁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出租人概不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标的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标的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九、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2、出租人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s://www.****.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租人有权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拍卖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佣金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未按规定使用标的物的;
(4)因承租人使用造成土壤破坏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标的物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标的物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利用该标的物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8)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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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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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长淮卫镇农用地拍租项目(****)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