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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7000万米玻纤云母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000万米玻纤云母布项目
地点:**市**区晏家齐心大道25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市**区晏家齐心大道25号,建设“年产7000万米玻纤云母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重****公司已建1栋库房(建筑面积约为4850㎡)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整经机、织布机等生产设备,外购玻纤纱作为原材料,采用整经、穿综、织造等工艺建设玻纤云母布生产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0万米玻纤云母布的生产能力。****受****委托于2025年6月完成《年产7000万米玻纤云母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6月17日****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手续(附件1);2025年8月25日****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项目劳动定员90人,年工作330天,两班制,厂区不设置食宿。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5日(20个自然日)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188****8218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