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322国道**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
招标人:****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招标代理:****
联系人电话:胡先生 0571-****0517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成员)
资质等级:****事务所执业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杜友仙;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编号:建【造】122********097
拟派项目财务主审:姚珍生;证书:注册会计师,编号:341****90027
预中标价:****367元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决算批复止。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所附证明材料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 **县****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7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246586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联合体协议书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104国道**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跟踪审计第GS-02标段 | **市钱****发展中心 |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251458.8172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联合体协议书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运输局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1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506932.28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联合体协议书 |
| 杜友仙(项目负责人)、姚珍生(项目财务主审) | 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 **县****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7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246586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 |
| 杜友仙(项目负责人)、姚珍生(项目财务主审) | 104国道**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跟踪审计第GS-02标段 | **市钱****发展中心 |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251458.8172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 |
| 杜友仙(项目负责人)、姚珍生(项目财务主审) |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运输局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1月 内容: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金额:506932.28万元 | 合同协议书、计量支付审定表、 |
否决投标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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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以及《****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运输局:0578-****18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