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15日受理并拟对河南恒稳减振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减震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新乡-长垣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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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0月15日受理并拟对《****年产50万件减震器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信息来源: ****分局
所属栏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公开日期: 2025-10-15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年产50万件减震器项目》、《******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传感线束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件减震器项目

****办事处华豫****公司院内

******公司

(1)废气:燃烧机热源为天然气,设置底单燃烧装置,燃烧时设置烟气循环,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为4.64mg/m3、3.78mg/m3、28.19mg/m3,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要求的: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限值,颗****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焊接设置固定工位,并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焊接废气引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5mg/m3、排放速率0.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排放****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调漆、危废暂存间、喷漆、烘干、电泳、固化均为封闭区域,并设集气管,喷漆房收集废气引至纸盒过滤+过滤棉进行处理,然后再和其他工序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颗粒物0.65mg/m3(速率0.003kg/h)、非甲烷总烃16.6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要求,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行业A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0~30mg/m3))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处理厂,总排口水质pH、COD、BOD5、氨氮、SS、TP、总氮等指标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自动锯、倒角机、数控车床、车床、压力机等设备运营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5dB(A),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其噪声源强为100dB(A)。经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等后,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暂存;脱脂槽液、槽渣、电泳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单独封闭分装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

******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传感线束项目

**市蒲西街道人民路141号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内

******公司

(1)废气:压接(包胶)、烘干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方式收集,之后经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5m排气筒(风量:12000m3/h)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 )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用水是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车间内东北侧**一般固废间10m2。边角料(线束、套管、打孔)1.2t/a,线束外皮1.0t/a,不合格线束0.8t/a,废包装0.1t/a,在一般固废间内分类暂存,定期外售;东北侧**危废暂存间10m2。废活性炭0.341t/a、废过滤棉0.01t/a、废液压油0.02t/a、废润滑油0.01t/a,废油桶0.01t/a,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量为7.5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851。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年产50万件减震器项目.pdf
******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传感线束项目.docx

附件(2)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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