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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撤销紫帽片区洋店南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晋紫管委办〔2025〕6号)收悉,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经《****关于提供紫帽片区洋店南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2017〕175号)文件批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0.299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登记中心变更该宗不动产权证。
二、上述核减的0.2994****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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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