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246**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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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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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川发改基础〔2025〕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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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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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路线全长12.12公里,其中,**段1.6公里,改建段10.52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湾段3.42公里,路基宽度27米;**湾至终点段8.7公里,路基宽度2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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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87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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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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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核准文件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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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4.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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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15 00:00至2025-10-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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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15 00:00至2025-10-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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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长方形印章或椭圆形印章)及相关证明材料。2.专职项目技术人员3人,均应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长方形印章或椭圆形印章),其中1名专职技术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资格和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人员信息查询截图,证书也可提供信息查询截图)。3.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来,申请人已完成2个公路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6000万元。(业绩须提供**省公共**交易平台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4.申请人应提供招标全过程实施方案。5.此公告中招标代理费为估算价,具体费用以施工、监理标中标后计算为准。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计算,由勘察设计中标单位、施工中标单位,监理标中标单位分别根据中标价计算后按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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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熊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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