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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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增强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心〔2025〕24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我院有1个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硕士研究生1名),1个**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硕士研究生1名)。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3.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学院根据学生****学院推荐人选。

4.此次评审的港澳台侨奖学金不与2025年度专项奖学金兼得。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均具备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特等奖和一等奖申请人已修GPA源课程绩点原则上应位列本专业前50%;

5、符合《****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7〕35号)相关评定条件。

三、时间安排

1.发布通知(10月15日)

下发评审工作通知;

2.申请人个人申报(10月15日-10月16日16:00)

申请人通过一门式服务网络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提交材料要求进行提交;

3.学院评审(预计10月16日-10月20日)

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参照《****大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4.院内公示(预计10月20日-10月21日)

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申诉和异议;

5.初评结果上报(10月21日前)

向学校上报初评结果。

四、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在10月16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链接填写《2025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将《2025****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港澳台侨奖学金汇总表”发送至****@163.com;

2.申请材料所有文字内容均需要使用中文简体。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自行决定申报的奖项等级,最终学院建议获奖等级仅作为校级函评和答辩评审参考,不代表最终获评结果;

2.此次港澳台侨奖学金校级评审采取函评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函评选出的特等奖或一等奖候选人需参加校级答辩,****学校后续通知;

3.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B101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7108

附件:《2025****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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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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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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