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3月9日核发厂房扩建-粮食立筒仓、工作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工规》),该项目位于**市**区龙祥北路以西、合晟达企业以南。2025年10月15日,****公司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建设单位因受2022年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及收储布局的调整,不再承担粮食临储业务,加之国内经济大环境导致市场的变化,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同时对项目原设定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原设计的粮食立筒仓、工作塔已失去投资意义。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9月向****建设局(质安站)申请粮食立筒仓、工作塔注销不建,并且该2栋单体已从“**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系统移除。建设单位拟对厂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项目从三期调整为两期。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取消第三期原2#车间和堆场,并将第二期的粮食立筒仓、工作塔调整为新的2#车间。
因上述方案调整需求,导致与已核发《工规》及附图附件不符,经研究决定:拟同意依法注销《工规》及附图附件,待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调整后的方案,予以变更办理厂房扩建-2#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二)规定,现将拟调整总平面图和注销《工规》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地址:****开发区龙祥北路5号。邮编:363005,网址:www.****.cn,联系电话:0596-****645,联系人:小林、小叶。
附图一:原核准总平面图
附图二:拟调整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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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