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1套门面房,该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租。
2.招租范围与招租价:
2.1招租范围:****1套门面房,位于**市车桥镇寿福路1****花园小区D幢109室(毛坯, B幢门面房后一排),建筑面积220.62平方米。为保证国有资产不闲置、保值增值,****集团有关规定拟将该门面房对外租赁。
2.2招租价:D-109室租期1年,租金每年2400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给招租人,招租人收款后出据收款收据。
2.3意向承租人在承租后有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维护和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义务,建筑物及内部设施发生损坏或质量问题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在承租期内不得分租或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并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以上招租的1套房门面房,在承租期间因装修发生的一切材料费用由承租人自负,承租期满后将装修好的房屋原状交给招租人,除可拆移物件搬走,其他不得毁坏。
2.4补充说明:
2.4.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2.4.2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人员活动、消防安全及其他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人全权负责,与招租人无关。房屋前后环境卫生及内部维护在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
2.4.3 在承租人租赁期间如有购房者看房,承租人给予配合,同等价格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招租人在租赁期间收回房屋不对装修给予补偿。如招租人出售,承租人不购买,招租人对承租人则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招租人退还租期内未到期部分租金。
3.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4.发布公告的地点:本次招租公****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市车桥镇寿福路1****花园小区张贴公告发布,公告时间10天,自2025年10月15日起到10月24日止。
5.联系方式:****,地址:****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0****6400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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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