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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台风将北排8-11号铺前大树吹倒,大树将北排8-11号铺锌瓦飘蓬砸烂,现需重新购置40.2平方米的锌瓦飘蓬,费用不高于12000元(费用含安装),我村采取协商议价方式确定中标方。
现申请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发布选取公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我村将在村务公开栏同步公开。该项目已经在我村党组织会议提议及班子联席会议商议同意。
备注:1、竞投单位本年内对左边村的服务金额累计须不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的,视为无效报价。2、**方与本村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农村集体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管理、监理、检测或验收服务项目的采购。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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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