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省**厅、****监管局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期间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局
电话:0813—****153
邮箱:****@163.com
地址:**区**街169号
****司法局
电话:0813—****222
邮箱:****@qq.com
地址:**区**路1号
****司法局
电话:0813—****087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南环路346号
****司法局
电话:0813—****348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大山铺**安路42号
****司法局
电话:0813—****522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省道305**段778号
**司法局
电话:0813—****967
邮箱:****@qq.com
地址:****金碧大道一段413号
****司法局
电话:0813—****368
邮箱:****@qq.com
地址:**县釜江大道中段469号
(处理时间为工作时间)
******部门
若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机关报案。
(三)市场监管部门
若有市场经营主体违法线索,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司法局 ******局 ****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