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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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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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省**厅、****监管局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期间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局

电话:0813—****153

邮箱:****@163.com

地址:**区**街169号

****司法局

电话:0813—****222

邮箱:****@qq.com

地址:**区**路1号

****司法局

电话:0813—****087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南环路346号

****司法局

电话:0813—****348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大山铺**安路42号

****司法局

电话:0813—****522

邮箱:****@qq.com

地址:**市**区省道305**段778号

**司法局

电话:0813—****967

邮箱:****@qq.com

地址:****金碧大道一段413号

****司法局

电话:0813—****368

邮箱:****@qq.com

地址:**县釜江大道中段469号

(处理时间为工作时间)

******部门

若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机关报案。

(三)市场监管部门

若有市场经营主体违法线索,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司法局 ******局 ****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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