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2025年增福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2025年增福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2299.8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96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7****5581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7567.54 | 工期:各标段均为1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王燕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11230 | ||
| 第二名 | ******公司 | ****8757.23 | 工期:各标段均为1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牟 琴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05732 | ||
| 第三名 | **市****公司 | ****8036.72 | 工期:各标段均为1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陈小兵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 250********01498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项目经理:王 燕 业 绩:**区2022年16个区级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围龙镇合龙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围龙镇龙鸣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围龙镇龙韵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项目经理:牟 琴 业 绩:**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元坝镇片区)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陈小兵 业 绩:**市西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雷硕****公司因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公司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23-****0961 地址:**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6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0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