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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公示表(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止(公示期为15天)。
三、公示要求。驾培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或举报材料需如实签署举报人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将对投诉或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联系人:吴静华;联系电话:0598-****336。
附件:**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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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