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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129667E | 建设单位法人:尹愿辉 |
| 张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兴呈路4800号 |
| **67号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2--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02.79231,102.79505 纬度: 24.90626,24.9077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0 |
| 昆呈生环复〔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750.37 |
| 9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12966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6PAEUR5T | 验收监测单位:**** |
| 915********62097XG | 竣工时间:2025-06-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bb****93350c8629eacf7f04eeca996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为**城市主干路,**67号路起于兴呈路,接现状金桂街,自西向东延伸,止于彩云北路,接呈荣大道,道路全长 322.136m,红线宽度4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6车道;**67号路地下综合管廊西起兴呈路,接上段**67号路(古滇路一兴呈路段)现状管廊,**彩云北路现状管廊,管廊全长3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75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1%。 | 实际建设情况:起于兴呈路,接现状金桂街,自西向东延伸,止于彩云北路,接呈荣大道,道路全长 322.136m,红线宽度45m,设计速度40km/h,双向6车道;**67号路地下综合管廊西起兴呈路,接上段**67号路(古滇路一兴呈路段)现状管廊,**彩云北路现状管廊,管廊全长3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75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非生产工艺类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非生产工艺类建设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管网闭水试验废水、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须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管网闭水试验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场地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经****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加强运营期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酒在路面的污染物。 (二)认真落实扬尘及废气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等;全路段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酒水降尘;临时表土堆场表面覆盖篷布;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为全密闭车辆;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三池一设备”,运输渣土及建筑材料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拖带泥土上路。施工扬尘和沥青烟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遮盖不严容易酒落的车辆上路,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通过以上措施可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三)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全路段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人民政府第72号令《**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要求必须进行连续施工的除外);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减速、禁止鸣笛。项目运营期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使速度,防止车辆超速行使;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对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四)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方最终弃至住建部门规定的弃渣场;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道路危险品运输应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运输部令[2019]第42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完善的道路安全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处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已在项目区内设置3个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管网闭水试验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项目区内已设置临时排水沟,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二)本项目施工期间已设置临时围挡,并定期进行场地洒水抑尘。临时表土堆场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施工进出口地面实施了硬化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三池一设备”。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未设置预制场、拌合站等扬尘源;同时,路面沥青敷设工期较短。通过落实上述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扬尘及沥青烟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已加强绿化、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加强路面组织管理。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环境空气敏感点监测结果,项目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较小,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施工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沿线设置不低于2.5m高的临时围挡;严格禁止在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时段进行噪声敏感时段的建筑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除外);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须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运营期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于2025年6月23日至25日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各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及2类区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弃土,均交由**阳宗海风****经营部(负责实施汤池老山菁弃土消纳场项目)处置,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五)施工期将在本项目全线设置限速标志及减速设施。运营期道路管理权移交交通部门后,将由交通部门加强运输污染物、危险品车辆的管理与监控,防范交通运输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项目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 六、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四、本项目已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根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情况比较,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不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已委托******公司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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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绿化、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加强路面组织管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限值标准 | 绿化面积约3865㎡,已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加强路面组织管理 | 本项目环境敏感点空气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限值标准,证明在经过各项废气环保措施后,项目区汽车尾气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
| 1 | 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防止车辆超速行驶;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对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及2类区限值要求 | 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防止车辆超速行驶,进行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 |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于2025年6月23日至25日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各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及2类区限值要求。 |
| 1 |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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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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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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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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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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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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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