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二期项目(部分)

审批
山东-德州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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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0173X4姜桂廷
韩亮******开发区
天衢新区崇德 一大道以东,席辛庄以北,崇德二大道以西,王庄以南,****现有三 厂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二期项目(部分)****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63-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开发区 崇德一大道以东,席 辛庄以北,崇德二大道以西,王庄以南
经度:116.39388 纬度: 37.47283****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08-05
德经开审批环报告书〔2024〕2号913********70173X4003V
2020-09-2835000
1000****
913********70173X4****
913********70173X4******公司
******公司2025-06-01
2025-08-152025-09-11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年产10万套高低压电柜、5000 件液压缸、3万套液压站箱体、300万件金属小件、2万块隔膜滤板、3万吨再生聚丙烯颗粒、25万块模压滤板及5000套预制舱新增年产10万套高低压电柜、5000件液压缸、3万套液压站箱体、300万件金属小件及5000套预制舱
部分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液压缸:下料、机加工、组装、抛丸、喷漆;预制舱:下料、折弯、机加工、焊接、抛丸、喷漆;高低压电柜、液压站箱体及金属小件:下料、折弯、焊接、抛丸、脱脂、硅烷化、喷塑、固化、发泡、组装;再生聚丙烯颗粒:剪切、清洗、撕碎、粉碎、洗选、干燥。液压缸:下料、机加工、组装、抛丸、喷漆;预制舱:下料、折弯、机加工、焊接、抛丸、喷漆;高低压电柜、液压站箱体及金属小件:下料、折弯、焊接、抛丸、脱脂、硅烷化、喷塑、固化、发泡、组装;再生聚丙烯颗粒:剪切、清洗、撕碎、粉碎、洗选、干燥。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3-54~57#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59#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密闭收集后与烘干固化废气共同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59#排气筒排放;**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0#排气筒排放;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2#排气筒排放;**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3#排气筒排放。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58#排气筒排放;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1#排气筒排放。车间2台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3-64#、3-65#排气筒排放。车间26#、27#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6#排气筒排放;车间28#、29#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7#排气筒排放。车间注塑、粘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新增“水喷淋+除雾器+金属滤筒+袋式除尘+分子筛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电加热)”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8#排气筒排放;车间挤出压力及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新增“水喷淋+除雾器+金属滤筒+袋式除尘+分子筛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电加热)”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9#排气筒排放;车间混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0#排气筒排放。车间撕碎、粉碎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3-36#、3-37#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危废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一套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30#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纯水制备硬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塑生产线前处理水洗废水与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清洗、洗选废水共同经**车****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固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漆桶、漆渣及沾染废物(废过滤材料、喷漆车间废地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脱脂剂及废渣、前处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下脚料及废金属屑外售处理;焊渣、除尘器集尘、保温材料下脚料、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污泥、废滤筒、喷淋沉****公司处理;滤板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气: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3-65~67#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前处理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8#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9#排气筒排放; 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70#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2#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密闭收集后与固化废气共同经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3-72#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1#排气筒排放; 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3#排气筒排放。 车间1台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4#排气筒排放。 车间26#、27#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5#排气筒排放; 车间28#、29#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6#排气筒排放。 车间撕碎、粉碎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3-36#、3-37#排气筒排放。 总装车间危废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一套现有“水喷淋+除雾器+分子筛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30#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纯水制备硬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塑生产线前处理水洗废水与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清洗、洗选废水共同经**车****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漆桶、漆渣及沾染废物(废过滤材料、喷漆车间废地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脱脂剂及废渣、前处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下脚料及废金属屑外售处理;焊渣、除尘器集尘、保温材料下脚料、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污泥、废滤筒、喷淋沉****公司处理;滤板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环评设计阶段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3-54~57#排气筒排放。实际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3-65~67#排气筒排放。将排气筒增高,有利于有组织废气扩散,减少了一根焊接排气筒,不新增焊接材料量,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评设计阶段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59#排气筒排放;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62#排气筒排放。实际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前处理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8#排气筒排放;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2#排气筒排放。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环评设计阶段废水处理工艺为: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先经沉淀池处理,前处理水洗废水先经沉淀池处理,随后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及前处理水洗废水共同经“絮凝沉淀池+A/O池+二沉池+石英砂过滤+**池”处理后排放。实际废水处理工艺为: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先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池”处理,处理后与前处理水洗废水共同经“调节反应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石英砂过滤+**池”处理后排放。污染物处理效率不变,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由于工艺变动增加15%盐酸、过氧化氢及液碱等原辅材料,最大储存量均为1吨,储存量较小,环境风险较小,储存区进行重点防渗等,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二期项目,位于****天衢新区崇德一大道以东,席辛庄以北,崇德二大道以西,王庄以南,****现有三厂区北侧,新增土地,占地面积约8.8万m2(132亩),**一座车间,建筑面积6.8万m2。项目设计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购置自动喷塑生产线、无尘涂胶机(发泡)、车床、钻床、激光切割机、焊机、喷漆房、行车吊、抛丸机、注塑机、铣床、挤出机、压力机、混料机、造粒机、撕碎机及粉碎机等设备480台套,进行压滤机配件及预制舱生产,同时回收厂外废滤板生产再生聚丙烯颗粒。其中压滤机配件包括高低压电柜、液压缸、隔膜滤板、模压滤板、液压站箱体、金属小件,以上配件均可作为单独产品售卖,新增再生聚丙烯颗粒全部回用于本项目模压滤板生产。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年运行36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万套高低压电柜、5000件液压缸、3万套液压站箱体、300万件金属小件、2万块隔膜滤板、3万吨再生聚丙烯颗粒、25万块模压滤板及5000套预制舱。目前项目实际建成部分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新增土地,占地面积约8.8万m2(132亩),**一座车间,建筑面积6.8万m2。购置自动喷塑生产线、无尘涂胶机(发泡)、钻床、激光切割机、焊机、喷漆房、行车吊、抛丸机等设备219台套,进行压滤机配件及预制舱生产。其中压滤机配件包括高低压电柜、液压缸、液压站箱体、金属小件,以上配件均可作为单独产品售卖。目前新增年产10万套高低压电柜、5000件液压缸、3万套液压站箱体、300万件金属小件及5000套预制舱。项目目前劳动定员200人,年运行36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目前隔膜滤板、模压滤板生产线设备暂时未上,再生聚丙烯颗粒新增撕碎机、粉碎机设备暂时未上,现只对建成部分进行验收。 环评设计阶段验收部分激光切割机、焊机、喷漆房、锯床、钻床、冲床、抛丸机、剪板机、折弯机、自动喷塑生产线、无尘涂胶机等共191台套,实际共167台套,减少24台套,不影响产品生产,产能不变。车间内平面布置发生变化,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无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0.7829 1.2954 0 0 0 12.078 1.295
9.597 3.7327 53.856 0 0 13.33 3.733
0.667 0.2333 4.847 0 0 0.9 0.2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1.1676 0.3802 0 0 0 1.548 0.38 /
12.1184 3.475 0 0 0 15.593 3.475 /
20.1265 3.3955 0 0 0 23.522 3.39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先经沉淀池处理,前处理水洗废水先经沉淀池处理,随后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及前处理水洗废水共同经“絮凝沉淀池+A/O池+二沉池+石英砂过滤+**池”处理后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指标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25)表2二级标准 废滤板清洗、洗选废水先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池”处理,处理后与前处理水洗废水共同经“调节反应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石英砂过滤+**池”处理后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备出口中pH为7.1~7.3 ,COD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4mg/L、BOD5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7mg/L、S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mg/L、NH3-N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63mg/L、全盐量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70mg/L、色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倍、总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1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8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指标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25)表2二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及表3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及表3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3-65~67#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前处理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8#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69#排气筒排放; 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燃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3-70#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及2#自动喷塑生产线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机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2#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密闭收集后与固化废气共同经新增“喷淋降温+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3-72#排气筒排放。 车间1#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1#排气筒排放; 车间2#自动喷塑生产线喷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3#排气筒排放。 车间1台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新增“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4#排气筒排放。 车间26#、27#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5#排气筒排放; 车间28#、29#喷漆房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新增2套“九宫格/纸盒过滤+过滤棉”+1套“沸石转轮+C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76#排气筒排放。 车间撕碎、粉碎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3-36#、3-37#排气筒排放。 总装车间危废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一套现有“水喷淋+除雾器+分子筛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30#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3-65#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6kg/h;3-66#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0kg/h;3-6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5.9kg/h)要求。 3-68#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0kg/h,SO2未检出,NOX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75kg/h)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要求。 3-69#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3kg/h,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烟气黑度<1;3-70#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1kg/h,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烟气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黑度:<1级)要求。 3-7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3-7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kg/h;3-7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8kg/h;3-36#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kg/h;3-3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1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75kg/h)要求。 3-7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SO2未检出,NOX未检出,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8.9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75kg/h)、《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VOCS:2.4kg/h、7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标准要求(VOCS:3.0kg/h、60mg/m3)要求。废气处理设施的VOCS处理效率为65.5%~73.8%。 3-75#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4kg/h,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40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8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kg/h,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3-76#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8kg/h,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4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8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8kg/h;3-30#排气筒排放的苯未检出,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85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867kg/h,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75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苯:0.3kg/h、0.5mg/m3;甲苯:0.6kg/h、5.0mg/m3;二甲苯:0.8kg/h、15mg/m3;VOCS:2.4kg/h、70mg/m3)要求。废气处理设施的VOCS(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88.0%~91.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 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 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减震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东、西、南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漆桶、漆渣及沾染废物(废过滤材料、喷漆车间废地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脱脂剂及废渣、前处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下脚料及废金属屑外售处理;焊渣、除尘器集尘、保温材料下脚料、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污泥、废滤筒、喷淋沉****公司处理;滤板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油漆桶、漆渣及沾染废物(废过滤材料、喷漆车间废地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脱脂剂及废渣、前处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下脚料及废金属屑外售处理;焊渣、除尘器集尘、保温材料下脚料、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线污泥、喷淋沉****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内设置50m3事故水池一个,并采取重点防渗防腐措施;危废间及油漆库设置防渗、防晒、防漏等防范措施 厂内设置50m3事故水池一个,并采取重点防渗防腐措施;危废间及油漆库设置防渗、防晒、防漏等防范措施。增加双氧水、盐酸及液碱在污水处理区储存,设有围挡并做防渗等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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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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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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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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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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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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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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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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